根据《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教党〔2021〕10号)和《关于印发〔东南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的通知》(校发〔2021〕34号)等文件精神,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对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潘久松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间为2018年1月至2021年9月。
审计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
联系电话:025-52090297、83792795
电子邮件:sjc@pub.seu.edu.cn
办公地址: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行政楼417室
东南大学四牌楼校区五四楼210室
特此公示!
东南大学审计处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