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潘久松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者:胡荣光发布时间:2014-02-12浏览次数:2196

东大资产公司董字〔20142

资产公司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南大学党委常委会决议(东大常委决字〔20142号)推荐,资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资产公司董事会决定免去吴应宇同志资产公司总经理职务,聘任潘久松同志为资产公司总经理,任期与资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江苏东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