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大资产公司发〔2012〕36号
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
根据教育部财务司《关于做好2012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2]313号)及教育部产业规范化建设工作的要求,为了认真做好2012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工作,特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教育部要求,认真组织做好2012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编制工作,积极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确保按时保质地完成2012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报送工作。
二、2012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应以
三、企业要以真实交易事项、完整的账簿记录为依据,在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和权益,正确结转损益,依法进行年终审计的基础上,编制2012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
四、各全资、控股企业在2013年3月15日前将经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财务年终决算说明以及审计报告一并报送江苏东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各参股企业在2013年1月31日前将经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企业财务报表(已审计的请提供审计报告)报送江苏东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联系人:彭敏 联系电话:84500023-15)。
五、为做好江苏东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投资企业的材料备案工作,请各企业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有关资料。
江苏东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